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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柱高香,烧光了10800元,“大师”一摸顶,12600元又变成了“功德钱”,任你百般精明,任你八面玲珑,在这特定的氛围内,在见多识广的“大师”面前,都是案板上的一块肉,如来佛祖掌心的猴子,不掏出点“香火钱”是不能全身而退的。寺庙被私人承包,古刹变身摇钱树,和尚乃假冒,有房有车有老婆。游客入此门,焉能不挨宰?
每逢过节,游客们在游览自然风光、感悟人文景观的同时,每到古刹寺庙,有时会请一炷香,祈求平安、幸福。但记者在广西一些景区采访时发现,个别寺庙却“钻进了钱眼”,甚至不惜设套让游客烧香,变了味的“香火”,不但破坏了游客的好心情,也损害了寺庙的形象。[详细]
据内部人士讲,这是一条完整的产业链:私人承包寺庙——旅行社送客上门——“大师”出场忽悠骗财——按贡献大小分成。拿岩全寺来说,当地人并不熟悉它,进进出出的基本全是外地游客,游客来干嘛?烧香的,“香火钱”进了谁的腰包?不言自明。
不听不知道,一听吓一跳。现在,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,外出旅游已经不是一件奢侈的事情,而在不少景点都有或旧或新的佛塔、寺庙,抱着祈福消灾的美好愿望,不少游客都会上前虔诚的拜一拜,或多或少捐点“功德钱”。现在看来,有些人正是抓住了游客这种心理,在佛门圣地做起了亵渎神灵,忽悠众生的龌龊事。
那么大的寺庙,就这么被人承包了,那么多和尚,竟然多是假冒伪劣“产品”,这么多年下来,承包者换了好几个,“大师”的孩子都会打酱油了,挨宰的游客肯定不止一人,看着假和尚大庭广众之下念歪经,相关管理部门岂能“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”,消极怠工?另外,全国还有那么多寺庙,其它地方有没有像岩泉寺这样寺庙承包,和尚假冒,疯狂敛财的事情?
事实上,在中国大多数旅游风景区中,名刹古寺的管理机构并不是宗教部门,而是旅游局,宗教部门只能对庙宇内的宗教活动进行名义上的监管。
云南省宗教事务局副局长马开能和记者说,由于历史原因,不少寺庙的归属较为复杂,分属于园林、文管、旅游等多个部门管理,有些甚至形成三四个单位共管的局面。在这种情况下,一旦景区寺庙与游客发生矛盾,就很难区分执法主体。
以昆明岩泉寺为例,它既归宗教局管,又在旅游部门的管辖之内,但主权归金星村委会所有。在实际执法中,两个政府职能部门在界定上又存在困难。
宜良县民族宗教局副局长马兴元和记者说,宗教部门只能负责检查寺庙是否违反了宗教政策,岩泉寺中仅有一名55岁的和尚是登记注册的合法僧人,其他都是承包者聘请的,“我们权力有限,只负责管理登记注册的宗教教职人员。”
但在云南省旅游局执法总队总队长杨澄看来,因景区寺庙涉及到宗教部门,一旦宗教教职人员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,旅游部门也没有很好的方法。然而,游客的投诉电话大都打到旅游局,后者只能再去协调其他部门共同解决纠纷。
政出多门的另一个原因是门票收入的分配。每个部门都想从寺庙管理中分得一杯羹,因此往往互不让步。
在云南省宗教事务局副局长马开能看来,寺院应该是交由宗教界管理,但园林和旅游部门又代政府收取门票,而目前的境遇是,云南的各个旅游局、园林局都有自己直属的寺庙,而作为寺庙管理部门的宗教局却没有。不过,他也承认,近些年旅游部门将部分收益交给宗教界,管理上的一些矛盾开始缓解。
另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,违法成本过低,对于寺庙承包者而言可完全忽略不计。宜良县旅游和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局长张绍云说,曾对村委会和承包方提出很多要求,但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仍屡禁不止,按规定只能罚几千元,多次警告和督促,对方均置若罔闻。
当虔诚遇到了金钱,当寺庙遇上了经济,难免不会让人动起歪念。但是我们仍旧是要呼吁的是,请不要拿金钱来考验信徒的虔诚,还寺庙一片净地,给自己留有功德。
记者说没带卡,“大师”便推荐另一款200元的香,记者说,也没有现金。这惹恼了“大师”,他突然瞪着眼,指着菩萨像大叫:“你烧不烧?在菩萨面前说假话,你给我出去。”[详细]
由于其一本万利,甚至无本尽利,故借人们趋吉避凶心理,以名义发大财的人也就纷纷现世。由假和尚尼姑游走千家万户化缘,发展到寺庙承包,坐地分赃,信仰变成了忽悠。
在那些被媒体曝光的假和尚、假道士强迫游客“烧高香”、通过“求签解签”骗取钱财的事件中,骗子的手段实际上并不高明,但正是由于游客对宗教的无知,才容易上当受骗。
从一定程度上说,寺院主要经济来源于佛事,但寺院不能只讲经济,以创收作为目的,忘记了自己的社会责任。我们要充分认识到,佛事做好了可修无量之胜因,斋主可得无量之功德,所以,一定要保持佛事质量,保持道风整肃,道德高尚,威仪庄严。